盐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盐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盐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盐资规挂[2025]00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投资强度要求 | 拍卖 保证金 | 建设工期 | 建设项 目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
盐资规挂[2025]002 号 | 盐山经济开发区正港园区,正成路南侧 | 35007.11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50年 | 每亩不低于300万元 | 1051万元 | 详见盐资规挂[2025]第002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在“信用河北”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竞买。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限制竞买)。
三、本次拍卖出让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7日,到盐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7日向盐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拍卖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7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拍卖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5年3月17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2025年3月18日上午9时,在盐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允许邮寄投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拟建项目须符合盐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提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拟建项目符合产业准入要求的相关证明。
(三)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四)未尽事宜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盐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山县支行
户 名:盐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子账号:506210010400255760000000434
联系电话:0317-6221041 0317-6092189
联系人: 杨成涛 尚娜娜
盐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