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定出公告字[2025]7号、8号
定出公告字[2025]7号、8号 2025年2月18日
经定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亩)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叫价 (万元/亩) | 递增幅度 (万元/亩) | 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万元) | 规划技术指标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机动车停车位
| ||||||||
| [2025]7号 | 宏业大道东侧,赵村路南侧 | 41.6509亩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25.27 万元/亩 | 0.3万元/亩 | 1050万元 | ≥1.3 | ≥40% | ≤15% | ≥0.3泊位/百建筑面积 |
| [2025]8号 | 长安路西侧 赵村路南侧 | 53.3823亩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25.27万元/亩 | 0.3万元/亩 | 1340万元 | ≥1.3 | ≥40% | ≤15% | ≥0.3泊位/百建筑面积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7号宗地的竞得人需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规定,交纳规划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勘察费等相关费用总计为30万元,8号宗地的竞得人需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规定,交纳规划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勘察费等相关费用总计为17.5 万元,由河北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该费用的收讫、支付等相关工作。
本次地块应严格按照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业用地“标准地”进行投资生产施工建设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20万元亩:
2、产出标准:项目亩均收>15万元;
3、容积率:省级及以上园区容积率>1.0。
4、能耗标准: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0吨标准煤/万元。
5、环保要求:建设项目准入应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符合定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相关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及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可在基本控制指标的基础上,立足我市实际,增加亩产均产值、安全生产管控、碳排放强度、科技创新、就业要求等特色指标。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2月18日 至 2025年3月11日到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2月18日 至 2025年3月11日到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7: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3月11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3月12日下午15:00在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联合踏勘,申请人自行踏勘。出让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供水、排水、通信、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空中电力线、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2.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河北一和拍卖有限公司或相关单位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接受书面及平台申请,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报名。
3.拍卖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等相关税费,竞得人应30日内缴纳。
4.本拍卖地块设出让底价。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申请人缴纳。
6.具体用途以规划要求为准。
7.具体内容以拍卖出让须知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定州市中山东路
联 系 人:李伟
联系电话:13903326783
开户单位: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