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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清自然拍告字[2024]5号-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9      信息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0

公告预览

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清自然拍告字[2024]5号)

清自然拍告字[2024]5号      2024/11/08

       经清河县人民政府批准,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1101宗地总面积: 59676.15平方米宗地坐落: 新世纪大街北侧、文昌路西侧
年限: 70年容积率: 1≤ 并且 ≤2建筑密度(%):≤20
绿化率(%): 35≤建筑限高(米):≤54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59676.15

投资强度:
保证金:7833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1312824BA0180









起始价: 15665万元加价幅度: 5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到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网上查阅下载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到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 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8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29日 10时00分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规划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临珠江街15米为城市绿带;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配建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10%的商业建筑。
  二、其中用于集中绿地的面积不得低于居住用地总面积的10%,住宅建筑不得设置底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运河大街157号联 系 人:姚先生、武先生联系电话:0319-8290976 8182009开户单位: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河北清河农村商业银行陵城支行开户账号:117280122000049953

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