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张公共资源出告字[2024] 08号
经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地价评估备案号 | 出让 年限 | 用地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 起始(叫)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
| 2024-20 | 市桥西区平门大街南侧 | 11923.47(折合17.89亩) |
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 1325424BA0001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高于25米 | 不大于15% | 729.93 | 不低于5/轮次 | 729.93 |
| 2024-21 | 市桥西区平门大街南侧 | 7407.52(折合11.11亩) |
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 1320724BA0049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高于25米 | 不大于15% | 449.96 | 不低于5/轮次 | 449.96 |
| 2024-22 | 市桥西区平门大街南侧 | 9318.04(折合13.98亩) |
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 1326724BA0001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高于25米 | 不大于15% | 574.37 | 不低于5/轮次 | 574.37 |
| 说明 | 2024-20号宗地: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出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出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根据张家口市桥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平门大街南侧地块符合产业类型的说明》,该地块主要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张家口市桥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门大街南侧地块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情况的函》,该项目宗地拟定投资强度大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大于25万元。 2024-21号宗地: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出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出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根据张家口市桥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平门大街南侧地块符合产业类型的说明》,该地块主要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张家口市桥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门大街南侧地块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情况的函》,该项目宗地拟定投资强度大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大于25万元。 2024-22号宗地: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出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出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根据张家口市桥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平门大街南侧地块符合产业类型的说明》,该地块主要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张家口市桥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门大街南侧地块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情况的函》,该项目宗地拟定投资强度大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大于25万元。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金和因企业原因产生闲置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9月16日至 2024年10月9日(上午9:00—下午17:00)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416室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7日至 2024年10月9日(上午9:00—下午17:00)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416室提交书面申请并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7: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和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24年10月9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24年10月9日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时间为2024年10月10 日9:00至2024年10月23日9:30,获取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7:00。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时间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具体规划要求以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桥西分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的相关要求为准。
2、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与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
3、申请人须自行踏勘出让地块。
4、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并书面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416室(张家口市站前西大街16号)
市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313—7680626 联 系 人:张女士
2024-20号宗地:
户 名: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汇通支行
账 号:0412081629300270697
2024-21号宗地:
户 名: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0981700000765
开 户 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
2024-22号宗地:
户 名: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胜利路支行
账 号:642882099
二0二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