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尚自然规告字(2024)第1号
经尚义县人民政府批准,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委托张家口源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六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 2024-1 | 尚义县南壕堑镇平安大街北侧,明德街南侧 | 17750 | 商业用地 | 40 | ≤2 | ≤40% | ≥20% | ≤24米 | 2076 |
| 2024-2 | 尚义县南壕堑镇平安大街北侧,明德街南侧 | 9011 | 商业用地 | 40 | ≤2 | ≤40% | ≥20% | ≤24米 | 972 |
| 2024-3 | 尚义县南壕堑镇平安大街北侧,明德街南侧 | 9119 | 商业用地 | 40 | ≤2 | ≤40% | ≥20% | ≤24米 | 987 |
| 2024-4 | 尚义县南壕堑镇平安大街北侧,明德街南侧 | 2197 | 商业用地 | 40 | ≤2 | ≤40% | ≥20% | ≤24米 | 238 |
| 2024-5 | 尚义县南壕堑镇明德街南侧 | 3037 | 商业用地 | 40 | ≤2 | ≤40% | ≥20% | ≤24米 | 332 |
| 2024-6 | 尚义县南壕堑镇明德街南侧 | 4123 | 商业用地 | 40 | ≤2 | ≤40% | ≥20% | ≤24米 | 447 |
| 备注 | 2024-1号宗地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尚自规条字[2024]006号)。 2024-2号宗地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尚自规条字[2024]007号)。 2024-3号宗地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尚自规条字[2024]008号)。 2024-4号宗地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尚自规条字[2024]009号)。 2024-5号宗地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尚自规条字[2024]010号)。 2024-6号宗地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尚自规条字[2024]011号)。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11日下午16时前的工作时间到尚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挂牌出让文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时,法人单位需持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自然人持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登记领取。
五、申请人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11日下午16时前的工作时间到尚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下午16时止(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用途请注明宗地编号,例如“2024-1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且竞买保证金交款人需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2024年6月11日16时后不再接受任何申请报名材料及材料补充。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4年6月11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为2024年6月4日9时00分至2024年6月13日10时00分。挂牌地点为尚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事项: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2、申请人申请竞买宗地前应对照勘测定界图认真勘察出让宗地。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4、如挂牌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不一致,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5、自公告之日起展示挂牌标的,申请人可与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踏勘,也可自行踏勘。6、本次挂牌出让的事宜如有变更,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及有关媒体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7、有意竞买者如对本公告内容有疑议或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无疑议或异议。8、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其他事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电话:王先生13483346791
开户单位:尚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义县支行
银行帐号:9130 0101 0007 4555 57
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