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清公字【2024】第3号
经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条件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米) | |||||||
| 清2024-03号 | 望亭镇御城村西南 | 7300.02 | 供燃气用地 | 50年 | 容积率≤0.3 | 建筑密度≤30 | 绿地率≥20 | ≤12 | 767 | 767 |
| 备注:投资强度等要求:﹙一﹚建设项目不能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项目;(二)项目符合《保定市清苑区国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纲要》;该宗地为公用设施用地中的供燃气用地;增幅价按10万元的整数倍。 | ||||||||||
二、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参阅有关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18日到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1)代理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26日到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1)代理室向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9时00分。
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将在2024年3月26日 9时 3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
| 地块编号 | 起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 清2024-03号 | 2024年3月19日9时00分 | 2024年3月28日10时00分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2、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均设定出让底价。
3、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
七、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及电话: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中路191号
杨先生0312-7950890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