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Z1310002502812001
2.项目名称: 廊坊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车辆购置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 555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A包 260 万元、B包295万元
4.项目单位: 廊坊市应急管理局
5.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1 | A包:大功率泡沫消防车2部(载泡沫液6吨) | 260 | 2部 | 满足灭火教援与战勤保障使用 |
| 2 | 泡沫输转车1部(载泡沫液≥20吨) | 295 | 1部 | 满足灭火教援与战勤保障使用 |
6.合同履行期限: 6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7 月 3 日,每天上午9:00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3.方式: 网上下载 。
4.售价:0元。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 年 7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3.递交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递交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 ”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 明标 ”、技术标“暗标 ”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双盲 ”评审相关规定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廊坊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五层(廊坊市广阳区祥云北道58号)
联系方式: 叶科长 0316-2380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企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方大科技园8号楼西单元202-03室
联系方式: 何杰0311-67592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杰
电 话: 0311-67592607
4.中心服务责任人: 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号楼2层
电话 : 0316-29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