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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信息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12

项目概况

    沧州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2-2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4124670010013
    项目名称:沧州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00000
    最高限价:3300000
    采购需求:沧州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预留措施为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上述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此项内容供应商无需提供,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1-26至2025-02-07, 9:0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2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此标为网上开标,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及时登录沧州市(全流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不需供应商到现场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2.依据关于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双盲”+“分散”的评审方式:(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54号
    联系方式:0317-3019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金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文化大厦912室
    联系方式:0317-5690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洪健
    电话:0317-569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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