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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类交易系统支持跨区域互认共享CA的通知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05      浏览次数 360

各市场主体、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企业招标采购平台试运行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功能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3〕54号)的相关要求,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类交易系统及相关配套工具于2023年6月5日0时起支持跨区域互认共享CA,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投标人可通过CA互认共享APP提供的数字证书功能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维的工程建设类业务系统(铁路行业除外)进行扫码登录、扫码加密、扫码解密和扫码签章。投标人选择使用跨区域互认共享CA可以实现企业在任意试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即可在全部试点城市及其区县参与投标,做到只需注册一次,只用一套CA证书。

二、原有CA数字证书并行运行不受影响,投标人可根据情况自由选择。

三、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或向平台反馈:

“中招互连”APP:400-666-4230;

电子标书制作咨询电话(国信创新):15311454267

电子标书制作咨询电话(北京筑龙):010-86483801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5日   


附件列表:
中招互连APP使用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