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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评标专家续聘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31      浏览次数 298

  为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队伍的管理,保障本市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京发改〔2004〕2898号)《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细则》(京人社专技发〔2011〕246号),结合我市评标专家管理现状,现就今年评标专家续聘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2020年12月31日聘期届满的评标专家,请于8月31日至12月4日访问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专家库栏目,点击“我是评标专家”按钮登录系统,按要求提交续聘申请。提交续聘申请成功后,请于10月12日至12月4日(9:00-12:00,13:00-16:0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本人携带身份证、北京市评标专家聘书原件和《北京市评标专家承诺书》,到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院(地址:朝阳区花家地甲7号)办理续聘手续。过期未办理续聘手续的,依据《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予以解聘。

  评标专家提交续聘申请时,要认真核对本人工作单位(或退休单位)等本人信息。本人信息发生变化或有错误的,请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专家库栏目,修改个人信息并打印《评标专家信息变更申请表》(自制表格不予受理),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后,在办理续聘手续时一并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评标专家信息变更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本市评标专家入库条件的,予以续聘;不符合入库条件的,依据《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细则》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不再续聘,聘期届满自动解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