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公示 > 政府采购 > 成交结果公告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4年警服购置政府采购项目(第8、13、14包)成交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C005084889001

发布时间:2024-10-15      浏览次数: 0

一、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85369-XM001(2)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4年警服购置政府采购项目(第8、13、14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24.8681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市云鹤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清河农场

中标金额:106.86625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英佳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天宫院东女子监狱院内

中标金额:96.36705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同乐制帽厂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同乐路208号

中标金额:21.6348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天津市云鹤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清河农场 91120221730354353T 106.86625 万元
北京市英佳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天宫院东女子监狱院内 91110115721498814R 96.36705 万元
北京市同乐制帽厂 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同乐路208号 91110117102922540M 21.6348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天津市云鹤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男春秋执勤服 满足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 1 106.86625万元 106.86625万元 满足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
北京市英佳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男、女抓绒上衣 满足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 1 96.36705万元 96.36705万元 满足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
北京市同乐制帽厂 警察大檐帽等 满足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 1 21.6348万元 21.6348万元 满足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在30天内交货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第8包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16348.00元,采购种类为警察大檐帽、卷檐帽、战训帽、栽绒帽等10个种类。根据司法部文件要求,限定投标人为《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中警帽类的生产企业,且须为公安部《警礼服系列品种生产企业型式检验合格名单》中大檐帽(礼服)、卷檐帽(礼服)的生产企业。

经查询,全国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仅有7家企业,其中:北京市1家,河北省1家,山西省1家,吉林省2家,江苏省2家。两次招标均仅有北京市同乐制帽厂1家投标人响应。

第8包项目供货时效短(合同履行期限为30天)且种类繁多工艺复杂,对企业生产能力要求较高;产品价格需遵循公安部规定指导价格且采购预算金额较少,导致利润空间较小;产品体积较大且需配送至28个指定接收单位(范围涵盖北京市各区县、天津市宁河区等),造成运输成本大幅增加。以上因素极大考验潜在投标人综合实力。外省市企业不愿承担此项高成本低利润项目且难以按期履约。北京市同乐制帽厂具备独有的北京区位优势,公司企业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企业生产资源配置丰富、高效,多年来积极参加北京市监狱管理局警服招标采购活动,能够按照中标结果快速响应、按时履约、供货到位,售后及时。

综上所述,本项目招标条件无排他性,能够完整履行采购人采购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只有1家,也造成本项目的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第13包项目预算金额965770.00元,采购品种为抓绒上衣,参照北京市公安局试用标准,为北京市列装产品,为落实司法部、北京市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且限定投标人为本采购包所投货物的生产企业。

经查询,《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所列企业(含监狱企业)尚无此生产品种,故无法查询潜在投标人。项目两次招标均仅有北京市英佳服装有限责任公司1家投标人响应,所投品种抓绒上衣送交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并结果合格,符合规定标准。

同时,由于采购周期紧迫,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配送至28个指定接收单位(范围涵盖北京市各区县、天津市宁河区、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等),供货时效短,运输难度大,利润空间少,外省市监狱企业受生产规模、运营模式和特殊的管理方式所限,即使具备本产品生产资质,也难以承担此项高成本低利润项目并按期送达产品,故无法参与投标。投标人北京市英佳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为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同时为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下属监狱企业,具备独有的区位优势,熟悉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各单位情况,生产能力稳定,沟通协调便利,能够快速响应,送货及时到位,从制作、供货、售后等方面均符合招标采购需求,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本项目招标条件无排他性,产品符合标准且能够完整履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的潜在监狱企业只有1家,也造成本项目的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第14包项目预算金额1070000.00元,采购品种为男春秋执勤服,为落实司法部、北京市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且限定投标人为《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中执勤服的生产企业。两次招标均仅有天津市云鹤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1家投标人响应。。 由于采购周期紧迫,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配送至28个指定接收单位(范围涵盖天津市宁河区、北京市各区县、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等),供货时效短,运输难度大,利润空间少,外省市监狱企业受生产规模、运营模式和特殊的管理方式所限,难以承担此项高成本低利润项目并按期送达产品,故无法参与投标。经查询,《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所列的本地(北京市)监狱企业共5家,均隶属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但仅有天津市云鹤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男春秋执勤服送交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并结果合格,符合规定标准,具备投标资质。天津市云鹤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独有的区位优势,熟悉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各单位情况,生产能力稳定,沟通协调便利,能够快速响应,送货及时到位,从制作、供货、售后等方面均符合招标采购需求,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本项目招标条件无排他性,产品符合标准且能够完整履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的潜在监狱企业只有1家,也造成本项目的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党安振、傅立、李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1682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东街7号        

联系方式:武警官,010-53860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白敏娜、马凯、崔丽洁、金珊,63509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敏娜、马凯、崔丽洁、金珊

电 话:  6350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