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2129661001
| 项目名称: | 沧州市经济开发区现代路18号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及相关设备等资产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2966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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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屋所有权(房产) |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挂牌价格: | 158503.2027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6-10-15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沧州市 | |
| 批准文件: | |||
| 内部决策文件: |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自身是否符合作为标的资产受让方的主体资格,从而决定是否受让标的资产。意向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标的资产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受让方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日内,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用其自身账户向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转让价款以及交易服务费。 5、本项目受让方需支付北交所成交金额1%的交易服务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645537.html |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