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2129464001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黑龙滩镇光相社区2021-4地块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2946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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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中铁四川生态城投资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土地使用权 |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挂牌价格: | 1878.75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6-9-22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眉山市 | |
| 批准文件: | |||
| 内部决策文件: |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点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受让方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1)我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部交易价款。 (2)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我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我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我方已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不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639477.html |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