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2128626001
| 项目名称: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1架A319型飞机(B-6032)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2862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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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交通运输工具 |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挂牌价格: | 5566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6-8-10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成都市 | |
| 批准文件: | |||
| 内部决策文件: |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 2、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飞机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的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飞机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飞机。(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3)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转让标的的剩余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指定银行账户,同意北交所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按照转让方书面通知将资产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5)意向受让方不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及黑名单供应商。(6)受让方需自行办理标的飞机的出口适航证。 5、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本次转让标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支付税金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项目相关款项只接受人民币结算。 |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620106.html |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