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2126539001
| 项目名称: | 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拟处置报废资产所涉及的259项固定资产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2653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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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设备 |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挂牌价格: | 14.6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6-5-7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上街区 | |
| 批准文件: | |||
| 内部决策文件: |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点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全部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按照附件《承诺函》内容进行承诺。 5、本次转让标的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披露内容并完成了对标的资产的现场踏勘,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1%的交易服务费。 |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575112.html |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