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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东风西路1584号院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2120280001

发布时间:2025-06-05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德州市东风西路1584号院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 项目编号: S110000D012120280001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德州分公司 转让方类别: 法人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资产类别(实物): 土地使用权
资产评估值: 批准单位名称:
挂牌价格: 413.73 万元 评估基准日: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5-6-5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资产来源: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德城区
批准文件:
内部决策文件: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将人民币41.37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受让资格。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为权利人,则不组织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如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非权利人意向受让方,则不组织竞价活动,由该非权利人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权利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则一次报价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如权利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一次报价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权利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组织非权利人意向受让方竞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权利人环节。如权利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如权利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非权利人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4、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如发生意向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扣除违约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5、意向受让方须电签《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进行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453541.html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