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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界水乡两宗土地使用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2118597002

发布时间:2025-05-23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界水乡两宗土地使用权 项目编号: S110000D012118597002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类别: 法人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资产类别(实物): 土地使用权
资产评估值: 批准单位名称:
挂牌价格: 244.9042 万元 评估基准日: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5-5-23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资产来源: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新余市
批准文件:
内部决策文件: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递交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7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受让资格。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信息披露期满,如"新余德天工贸有限公司35%股权"原股东参与受让本项目且项目涉及竞价情形的,则本项目与“新余德天工贸有限公司35%股权”项目分别竞价。如"新余德天工贸有限公司35%股权"原股东不参与受让本项目,且项目涉及竞价情形的,则竞价起始价为2宗项目转让底价总和,即244.9043万元,如产生溢价,最高报价总和较转让底价总和的增值部分按照每宗项目转让底价占2宗项目转让底价总和的比例进行分配。 3、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如发生意向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扣除违约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4、意向受让方须电签《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进行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447907.html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