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2118837001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广场1号楼2722室房产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1883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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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屋所有权(房产) |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挂牌价格: | 453.39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5-1-26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110100 | |
| 批准文件: | |||
| 内部决策文件: |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0.2万元交易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如因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的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4.转让标的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且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5.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按照后附《承诺函》内容进行承诺。 |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409176.html |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