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2115630001
| 项目名称: | 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低效无效资产一批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156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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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挂牌价格: | 161.35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6-7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652201 | |
| 批准文件: | |||
| 内部决策文件: |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45万元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 2、(1)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成交,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电签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受让。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交纳施工安全保证金15万元。若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将受让方交纳的施工安全保证金酌情扣除,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超出约定施工工期的,每超出约定时限 1 天,扣除施工安全保证金的 1%;(2)受让方若出现环保违规行为,相应环保罚款由受让方承担,且转让方另行扣除施工安全保证金的 20%作为补偿;施工安全保证金因本条所述原因导致的扣除部分须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齐。(3)在交接过程中,受让方擅自将标的转售他人或受让方现场负责人员非其正式员工(以缴纳社保为准),转让方有权将受让方交纳的施工安全保证金全部扣除。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约定的违约情形,其交纳的施工安全保证金在清运完毕,经双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且受让方提交申请后 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338865.html |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