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2115252001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金牛区红色村6栋17、18号房产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1525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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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西南电子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屋所有权(房产) |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挂牌价格: | 154.92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5-23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成都市 | |
| 批准文件: | |||
| 内部决策文件: |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6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租方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租方之外: (1)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承租方环节。承租方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承租方成为本项目受让方;若承租方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该意向方受让方成为受让方; (2)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承租方环节。承租方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承租方成为本项目受让方;若承租方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标的资产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及现场踏勘,对标的资产现状予以认可,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资产所在地关于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意向受让方提交本项目受让申请时,须按照附件《承诺函》的内容进行承诺。 6、意向受让方应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价格的2%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335747.html |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