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公示 > 实物资产类 > 挂牌披露信息
顺义液化气储配库96项已报废机器设备资产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2115222001

发布时间:2024-05-20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顺义液化气储配库96项已报废机器设备资产 项目编号: S110000D012115222001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分公司 转让方类别: 法人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资产类别(实物): 设备
资产评估值: 批准单位名称:
挂牌价格: 177.0055 万元 评估基准日: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5-2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资产来源: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顺义区
批准文件:
内部决策文件: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支付交易保证金51万元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2、若信息披露期间仅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信息披露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限,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且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资产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交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资产、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交易价款或者服务费等),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北交所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如有上述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标的资产另行处置。 4、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本项目所公示的相关附件,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向北交所递交信息披露附件所列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转让方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企业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意向受让方自然人需签字按捺手印)。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受让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安全技术拆除及环保管理协议》。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已阅读并认可标的资产信息披露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无任何异议,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本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其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安全技术拆除及环保管理协议》,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汇入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因本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安全技术拆除及环保管理协议》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转让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本方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资产的现状进行交易和交付。(5)本方同意本次标的资产交易所涉及的税费按届时有效的国家税法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按规定缴纳,其他国家政策未明确承担方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6)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标的资产的交接手续,即: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资产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签订完成后即视为已经完成资产交付工作,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利义务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缺失、损坏等)、已知或未知风险,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7)本方承诺资产交付后将采用安全方式拆除并清运标的资产,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运输等费用)均由本方承担,在拆除及清运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本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转受双方签署《安全技术拆除及环保管理协议》 后,受让方须支付风险抵押金【50】万元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7、本项目受让方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北交所交纳基础服务费。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334903.html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