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2104616001
| 项目名称: |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2022年度闲废物资集中处置(一)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0461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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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挂牌价格: | 145.57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2-6-9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澄迈县 | |
| 批准文件: | |||
| 内部决策文件: |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43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 意向受让方须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等同于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在项目交割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递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转让方于收到该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无息原路退还履约保证金。 3.全部款项支付完毕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移交顺序以转让方解释为准。 4.受让方在实施拆除、拆解、清运工作前须向转让方提交《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转让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拆除工作,受让方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现场拆解、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拆除、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5、受让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提交附件所列的并经签字盖章后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7、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按照北交所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 |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210914.html |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