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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拟转让的一架Y12型航空器(B-3753)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2101166003

发布时间:2021-12-15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拟转让的一架Y12型航空器(B-3753) 项目编号: S110000D012101166003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转让方类别: 法人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资产类别(实物): 交通运输工具
资产评估值: 批准单位名称:
挂牌价格: 1861.53 万元 评估基准日: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1-12-15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资产来源: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哈尔滨市
批准文件:
内部决策文件: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提交受让申请并将2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未竞得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并支付交易服务费。 3.转让方对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但不保证飞机本身可能存在超出文件描述范围的损伤或缺陷。意向受让方应依据评估报告,在尽职调查时对飞机状态进行相应确认,对摘牌后出现的问题,转让方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额外的补偿义务。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1)我方知悉并认可标的资产交接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2)我方同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我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我方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3)我方同意自行提取标的物,提取标的物时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提取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之责任。(4)我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90天内完成资产的运输和转移工作,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5.转让涉及的其他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6.受让方应按照本项目成交金额的5%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此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152704.html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