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1010100028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同安路101号自由假日2栋1单元11层19号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101010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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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屋所有权(房产) |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挂牌价格: | 29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1-5-27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龙泉驿区 | |
| 批准文件: | |||
| 内部决策文件: |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 17:00 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8万元交易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2、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其递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所在地关于房屋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转让标的、逾期递交房产权属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106745.html |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