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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2202.182亩农用地(二标段)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33010014565

发布时间:2026-11-03      信息来源: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0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4565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TZ/01-0042
挂牌金额
1,981,963.80元
挂牌日期
2026-11-03
截止日期
2026-11-09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2202.182亩农用地(二标段)出租
项目编码
2026-TZ/01-0042
坐落(地址)
见附表
土地用途
耕地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2202.182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是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无
地块 - 1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东至
见土地流转合同
南至
见土地流转合同
西至
见土地流转合同
北至
见土地流转合同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所有权人
北京运河集瑞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否
承包方式
承包方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承包期限(起始日)
承包期限(终止日)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1年
拟出让用途
农业种植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是否属再次出让
否
是否原承包人 \ 原出租人同意
前次出让方式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是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11-03
截止日期
2026-11-09
挂牌总金额(元)
1,981,963.80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1,100,0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转为合同价款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可以在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纳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转为合同价款。对于上述约定,农交所应当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从保证金专用账户转入产权交易合同价款结算账户。
其他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1140201030000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1,981,963.80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内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租金标准:900元/亩/年,租期1年,首期租金:100万元,押金5万元;合同租期届满后,双方共同核对租期内应付租金、已抵扣租金、履约保证金情况,共同签署书面结算单;承租方按照结算单约定向甲方支付剩余应付租金(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北京农交所合同价款结算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114020103000019191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含)。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标段涉及土地面积2202.182亩,涵盖的村庄见明细表,四至见流转合同,该地块权属清晰,归北京运河集瑞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现状耕地,地性:耕地、基本农田。
    (2)租金标准:900元/亩/年,租期1年,租期不足1年的,租金按1年收取。首期租金:100万元,押金5万元;合同租期届满后,双方共同核对租期内应付租金、已抵扣租金、履约保证金情况,共同签署书面结算单;承租方按照结算单约定向甲方支付剩余应付租金(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租赁用途:农业种植。
    (3)地上物:农作物如玉米、蔬菜,正在清收,本次仅出租土地,不涉及相关地上物流转。
    (4)租赁期间,关于涉及土地上开展农业种植的相关政府补贴由出让方申请,归出让方所有;如受让方完成出让方相关蔬菜任务的,超出部分出让方给予奖励,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5)租赁期内,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如涉及的种植土地上可以引进新项目,有关新项目的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承租方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照地性使用用途用地。
    (6)意向受让方需配合出让方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种植任务(例如:蔬菜种植等)。
    (7)意向受让方需自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所有现状,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递交项目受让申请与《现场踏勘确认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鹏
联系电话
1561386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