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公示 > 农村产权 > 信息发布(常规交易程序)
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安场村大井地块43.91亩农用地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33010014380

发布时间:2026-10-23      信息来源: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0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4380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DX/01-0094
挂牌金额
998,941.50元
挂牌日期
2026-10-23
截止日期
2026-11-05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安场村大井地块43.91亩农用地出租
项目编码
2026-DX/01-0094
坐落(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安场村大井地块
土地用途
耕地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43.91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是
基本农田面积(亩)
28.96
地上物情况
冷棚17栋,灌溉设施。
地块 - 1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东至
小黑垡地界
南至
小黑垡地界
西至
长西路
北至
北泗上村地界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所有权人
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安场村经济合作社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否
承包方式
承包方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承包期限(起始日)
承包期限(终止日)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12年2个月
拟出让用途
种植蔬菜粮食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是否属再次出让
否
是否原承包人 \ 原出租人同意
前次出让方式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否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是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10-23
截止日期
2026-11-05
挂牌总金额(元)
998,941.50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20,0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1140201030000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998,941.50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租金标准:不低于1800元/亩/年,每五年递增5%。
    2、租金支付标准:年付,实际支付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拟出让面积43.91亩,实际面积以最终测量为准。
    2、经校核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该地块范围内耕地34.03亩,草地9.88亩。经校核已批复的长子营镇镇域规划成果,该地块范围内林草保护区7.90亩,生态混合区7.05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28.96亩。该地块范围内无违法占地等相关不良记录。该地块范围内涉及现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北京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控正负面清单》的管控要求,强化种植引导,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严禁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非农化”行为。严禁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简易房屋、堆放、停车、硬化等零散小乱问题。严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
    3、本项目拟出让期限12年2个月,合同终止期限不超过2038年12月31日,合同开始时间及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本项目地上有冷棚17栋及灌溉设施,均为集体资产。棚码尚未办理。
    5、本项目所涉地块如涉及二轮延包情况的,受让方需与出让方协商。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志涛
联系电话
18010376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