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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辛庄村南十里居路东侧10米北京市朝阳区福寿苑养老照料中心2781.73平方米房屋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33010013369

发布时间:2026-09-08      信息来源: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0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3369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CY/04-0849
挂牌金额
5,482,789.83元
挂牌日期
2026-09-08
截止日期
2026-09-14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辛庄村南十里居路东侧10米北京市朝阳区福寿苑养老照料中心2781.73平方米房屋出租
项目编码
2026-CY/04-0849
不动产权证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2781.73
房屋使用现状
使用中
房屋用途
细分类别
办公用房
附属设施
坐落(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辛庄村南十里居路东侧10米北京市朝阳区福寿苑养老照料中心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3年
拟出让用途
养老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9-08
截止日期
2026-09-14
挂牌总金额(元)
5,482,789.83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5,482,789.83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租金单价1.8元/天/平方米(租金按建筑面积计,不含物业管理费),无递增,租金季付,提前收取租金。
    2.租赁期间,受让方实际使用产生的电、通讯、消防等费用,由受让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物业费由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本租金不包含上述费用。
    3.履约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由交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4.无免租期。
    5.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合同自动终止;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须在约定搬离限期内及时搬离租赁物,如延期搬离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予以赔偿;土地补偿费及地上物补偿费归出让方所有,受让方不得向出让方方、征占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赔偿、补偿等请求。
    6.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法建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现有建筑物。
    7.未经出让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8.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房屋起租日期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9.租赁期内,受让方应依法管理、保护和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租赁物,租赁物由受让方负责修缮、维护。
    10.租赁期内,受让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租赁物;应对租赁物四至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朝阳区依法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受让方须为从事与养老产业直接相关的工作单位,如老人生活照料等,以登记证书业务范围为准;
    3.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4.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等;
    5受让方的受让资格需由出让方出具书面确认。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建筑面积2781.73平方米,为地上1至2层。
    2.该标的项目业态为养老,项目用途为养老。
    3.占地四至:东至巧智博仁幼儿园,西至南十里居路,南至姚家园北路,北至辛庄土山。
    4.该标的所占土地为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办公。
    5.受让方纳税纳统地点需为北京市朝阳区。
    6.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7.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8.该标的原合同于2026年10月26日到期,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或使用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90日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标的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9.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承租方须承接并延续现有入住床位客人的有关本项目的合同义务。
    10.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退租的,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一帆
联系电话
18511177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