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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西马各庄村四套570平方米房屋及190平方米院落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33010013091

发布时间:2026-08-29      信息来源: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0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3091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MTG/04-0026
挂牌金额
2,522,000.00元
挂牌日期
2026-08-31
截止日期
2026-09-04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西马各庄村四套570平方米房屋及190平方米院落出租
项目编码
2026-MTG/04-0026
不动产权证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570.0
房屋使用现状
闲置
房屋用途
细分类别
闲置农房
附属设施
水、电
坐落(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西马各庄村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十五年(截止到2040年8月31日)
拟出让用途
文旅产业项目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8-31
截止日期
2026-09-04
挂牌总金额(元)
2,522,000.00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20,0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1140201030000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2,522,000.00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出租价格不低于160000元/年,每5年递增5%。
    2.租金为按每半年上交款形式,支付期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摘牌方需每年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年租金的10%作为服务费,同时支付租赁标的当年营业收入的1%作为分红。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需为注册地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地域范围内的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 意向受让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意向受让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承租方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严禁实施违反行为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所提及不准实施的项目。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房屋租赁期不超过15年(截止到2040年8月31日),该项目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西马各庄村四套房屋,总面积760平方米,其中:
    第一套(张立军家)房屋面积:120平方米,院落面积:40平方米,四至:东至村主道:南至过道;西至房后沟;北至安继凤家;
    第二套(安继凤家)房屋面积:120平方米,院落面积:40平方米,四至:东至村主道:南至张立军家;西至房后沟;北至张健家;
    第三套(李景水家)房屋面积:165平方米,院落面积:55平方米,四至:东至村主道:南至过道;西至房后沟;北至李全祥家。
    第四套(李全祥家)房屋面积:165平方米,院落面积:55平方米,四至:东至村主道:南至李景水家;西至房后沟;北至武忠家;
    2.该项目现状地类为农村宅基地。该项目所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农村集中居住区、农村宅基地。如需改造(建),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承租方所实施的项目不得与国家、市、区、镇的总体规划相抵触。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严禁实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所提及不准实施的项目。
    3.本项目出租的房屋未取得相关权证,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 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因相关权证尚未取得等原因导致受让方无法正常使用经营的,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
    4.承租方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严禁实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所提及不准实施的项目。
    5.出租用途为文旅产业项目。
    6.另收取承租方于2025年11月1日到合同签订日期期间的房屋闲置补偿费(按13334元/月计算)。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武丽
联系电话
1340103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