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郎辛庄村村东101338号地块原幼儿园东侧0.007亩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33010006357
发布时间:2025-01-09 信息来源: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0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6357
| 项目编码: |
2025-CY/04-0018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郎辛庄村村东101338号地块原幼儿园东侧0.007亩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朝阳区 / 黑庄户乡 / 郎辛庄村 |
| 标的-1 |
| 名称: |
通讯基站 |
单位: |
座 |
| 型号: |
无 |
数量: |
1 |
| 拟出让用途: |
通讯基站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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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项权利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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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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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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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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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 |
五年 |
| 出让方式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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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5-01-09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5-01-22 |
挂牌总金额(元): |
204000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 延牌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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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元): |
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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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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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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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法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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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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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价格(元): |
204000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租金价格40000元/年,每三年递增5%,租金收取方式年付,提前收取租金。 2. 受让方须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用于保证合同履行,提前收取。 3. 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合同起租日期,具体起租日期以实际签署的成交合同的约定为准,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4. 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不享受补偿。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低于10年,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鉴于该标的用于市政民生保障服务设施使用,该标的原受让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0.007亩。 2、该标的项目业态及项目用途为通信基站。 3、占地四至:东至:村东绿化地块,西至:村东绿化地块,南至:园艺路北侧,北至:村东绿化地块南侧。 4、该标的所占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规划用途为生态混合区。 5、出让标的用于通讯基站,作为保障民生设施使用。 6、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政策等不可抗力进行拆迁腾退,受让方须积极配合拆除工作,设备迁移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迁移工作须按照出让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条款,受让方不享受补偿。 7、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法建设。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现有建筑物。 8、意向受让方需出具书面承诺: (1)受让方应符合有关基站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受让方需保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让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3)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应当将场地恢复原状,并在租期到期后 30 天内向出让方交还场地,出让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协调和监督,达到属地政府部门的安全、环保规定。 9、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 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 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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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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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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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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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赵松 |
联系电话: |
15901557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