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乡黑豆峪村京东大溶洞、天云山、湖洞水景区经营权转让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33010003757
发布时间:2024-05-20 信息来源: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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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3757
| 项目编码: |
2024-PG/05-0001 |
经济事项名称: |
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乡黑豆峪村京东大溶洞、天云山、湖洞水景区经营权转让 |
| 经济事项内容: |
京东大溶洞风景区(坐落于北京市平谷区黑豆峪村东侧)、平谷天云山景区(坐落于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乡黄土梁)、湖洞水风景区 (坐落于北京平谷区东北黄松峪水库北侧)三个旅游景区(以下简称“三景区”)土地为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乡黑豆峪村集体所有,黑豆峪村集体拥有三个旅游景区原有自然资源、地上建筑物及现状设施所有权、经营权和开发利用权,黑豆峪村集体拟委托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乡黑豆峪村经济合作社将“三景区”经营权出让,由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乡黑豆峪村经济合作社对外签署合同。 1、京东大溶洞景区坐落于北京市平谷区黑豆峪村东侧,占地面积约37.3万平方米,约559亩,该景区内设有停车场,停车位约400个,占地约20亩;2、湖洞水景区坐落于北京平谷区东北黄松峪水库北侧,占地面积约4.8平方公里,约7200亩,该景区停车场未在景区范围内,系承包外村土地用作停车场使用,受让方若需继续承包该停车场,出让方可协助受让方与外村协商,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3、天云山景区坐落于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乡黄土梁,占地面积约1.33平方公里,约1995亩,该景区设有停车场,停车位约290个,占地约10亩,但目前已外包给第三方,待与第三方承包合同到期后,受让方享有该停车场优先承包权,出让方与受让方在另行协商费用。 |
| 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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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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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平谷区 / 黄松峪乡 / 黑豆峪村 |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4-05-20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4-05-31 |
挂牌总金额(元): |
357000000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www.bjraee.com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 延牌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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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元): |
20000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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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价格(元): |
357000000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出让范围:京东大溶洞、天云山(不包含景区停车场)、湖溶水景区经营权; 2、出让年限:20年; 3、京东大溶洞、天云山、湖洞水景区经营权出让固定收益:第一年至第三年,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不低于1700 万元/年,该价款以最终交易所确定的成交价为准;第四年至第二十年,受让方每年上交的固定收益,应在交易所最终成交价款基础上上浮100万元。受让方应以该标准按时足额支付费用,并在签订合同时交存不低于300万元保证金至黑豆峪村经济合作社。 受让方经营三大景区,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应向出让方上交年营业收入总额的3%作为浮动收益。 4、支付方式:固定收益按月平均支付,受让方每月上付固定收益。浮动收益每年核算一次,受让方应于次年一季度前交至出让方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应具有旅游业务经营资质、旅游经营经验和专业管理团队,至少经营过一处景区,需提供景区经营相关合同凭证,员工数量不低于10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的员工社保证明。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受让方应继续聘用京东大溶洞、天云山、湖洞水景区现有143名员工,工资待遇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目前三景区员工每月应付工资约72万元,每年约864万元,人员名单及工资明细见附件内容,上述人员需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月内,与受让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京东大溶洞现有办公室、售票处、索道房、滑雪场房等地上建筑物及索道等设施设备;天云上景区现有游客服务中心、办公室库房、售票处、景区门口木栈道等地上建筑物及玻璃桥、观景平台、索道、玻璃栈道等设施设备;湖洞水景区现有售票处、餐厅、游客服务中心等地上建筑物及监控室、闸机等设施设备;(见景区清单明细)景区以现状交接,出让后出让方不再对景区进行资金投入、设施设备维护及升级改造,由受让方在运营期间自行负责并承担所产生一切费用。 3、经营权出让协议签订日之前,因“三景区”经营管理产生、存续的相关民事纠纷及出让方前期原因引发的纠纷(如有)全部与受让方无关。经营权出让后发生的劳动纠纷、经营纠纷、人身损害等产生的债务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出让方无关,若因此导致出让方承担责任,出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4、经营权出让后,受让方对景区内的安全生产积极应对,并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5、本次交易设定交易保证金为2000万,征集一个受让方(不允许联合受让),公示期内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竞价条件为年经营权出让费用,价高者得原则,竞价梯度以20万元为最小梯度。标的竞得者应在竞得后15日内与出让方签署《经营权出让协议》,未按期签署,视为受让方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出让方所有。 6、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并自行尽调,充分了解景区现状和设施情况,需向北京农交所提交受让申请及《项目知情确认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接受所有条件,申请一旦递交即不可随意撤销,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7、经营权出让期限内,如“三景区”被国家或者政府征收征用,景区内土地、地上物、房屋及设施设备补偿归出让方所有,受让方经营补偿标准按照经营补偿总额/20年*未履行期限。如对征收补偿有争议,以征收部门公告或补偿方案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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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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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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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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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郭锦 |
联系电话: |
18800032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