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公示 > 政府采购 > 更正事项
全市法院审判服装和法警制服制作费项目(二次)01包更正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C005100751002

发布时间:2026-10-22      浏览次数: 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81413-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市法院审判服装和法警制服制作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14 14:15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sjxxgg/zbgg/2026/10/c0a31e35cd9d43e1af4c7dbb0a013aed.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1 样品 递交时间:2026年11月4日08点30分-09点30分

更正为

4.1 样品 递交时间:2026年11月10日08点30分-09点30分

3、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前附表 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支付货款的70%,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将中标货物按甲方要求送达各指定单位,经甲方验收合格(验收内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外表包装等)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额的尾款,如无质量纠纷履约保证金则于一年后无息退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每笔支付款项的正规发票。

更正为

合同前附表 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支付货款的40%,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将中标货物按甲方要求送达各指定单位,经甲方验收合格(验收内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外表包装等)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额的尾款,如无质量纠纷履约保证金则于一年后无息退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每笔支付款项的正规发票。

更正日期:2026-10-22 17: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010-85268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29层2910房间            

联系方式:高金婵、柳建林、李静柔、王文臻,187013903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金婵、柳建林、李静柔、王文臻

电 话:  18701390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