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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属医院2026年医用设备集中带量采购内镜组(第5包、第6包)更正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C005113339001

发布时间:2026-10-10      浏览次数: 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CNJZ-202608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属医院2026年医用设备集中带量采购内镜组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18 20:24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sjxxgg/zbgg/2026/9/5e162f0c95bc4b61b9d3e43186cb9802.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第5包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的(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中“1.5.8、钳道最窄处内径:≥3.8mm。”更正为“1.5.8、钳道最窄处内径:≥3.2mm。”

2、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第6包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的(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中“1.1.2、磁场强度:≤250mT。”更正为“#1.1.2、磁场强度:≤400mT。”

3、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第6包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的(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中“1.3.1、长度:≤150mm,宽度≤100mm,高度≤50mm,重量:≤500g”更正为“#1.3.1、重量:≤1.8kg。”

4、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第6包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的(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中“1.3.2、充电电池:≥6500mAh,支持图像接收器连续工作时间:≥24h”更正为“1.3.2、充电电池:≥3400mAh。”

5、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第6包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的(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中,删除“1.3.3、与图像工作站通过wifi进行通信,也可通过USB接口进行通信。”

6、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第6包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的(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中“1.3.4、存储卡容量:≥32GB。”更正为“1.3.4、存储卡容量:≥4GB。”

7、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第6包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的(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中,删除“1.4.2.1、尺寸:长度≤1000mm,宽度≤700mm,高度≤750mm。”

8、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第6包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的(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中“1.4.4.4、电池类型:锂电池,支持胶囊式内窥镜连续工作时间:≥8h。”更正为“1.4.4.4、支持胶囊式内窥镜连续工作时间:≥8h。”

9、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第6包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的(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中“1.4.4.6、最大景深:≥50mm。”更正为“#1.4.4.6、最大景深:≥30mm。”

10、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第6包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的(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中,删除“1.4.4.8、视场中心角分辨力:胃模式≥1.1(C/°);肠道模式≥0.5(C/°)。”

11、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第6包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的(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中“▲1.4.4.10、图像分辨力:胃模式≥11 Lp/mm;高帧率和肠道模式:≥8LP/mm。”更正为“1.4.4.10、图像分辨力:≥8Lp/mm。”

12、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第6包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的(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中,删除“1.4.4.11、照明:LED,光照亮度:≥2700lux。”

13、本项目第6包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的二、评标标准 技术部分“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更正为:

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51分)

根据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三、技术要求(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中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性能、材料、结构、外观、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技术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51分;

(1)共4项“▲”号条款,每有一项“▲”号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扣3.45分;

(2)共39项普通条款,每有一项普通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扣0.8分;

(3)共3项“#”号条款,其中:

1)磁场强度:≤400mT的得1分;磁场强度:≤300mT的得2分;

2)重量:≤1.8kg的得1分;重量:≤1kg的得2分;

3)最大景深:≥30mm的得1分;最大景深:≥35mm的得2分。

注:1、投标人须针对“第五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中的技术参数条款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按要求逐条响应,并按“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的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以标注序号“1”“2”……为一条,如有多级序号,以最小级别序号为一条。

3、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条款作为实质性要求,不纳入评分。

14、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第6包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的(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中“4、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的“4.2”更正为“4.2投标人需要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并需要同时加盖投标人和制造商(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其中技术支持资料指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投标人技术响应与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不一致,将以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为准。对于技术规格中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如技术规格中无特殊要求则应提交本条款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

对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技术应答未按本条款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未按本条款要求同时加盖投标人和制造商(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的,评标委员会可不予承认,并可认为该技术应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此产生的评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5、本项目第5包和第6包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10月27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16、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10-10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68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56118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张伯涵、马建、孙薇,010-81168683、81168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伯涵、马建、孙薇

电 话:  010-81168683、81168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