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公示 > 政府采购 > 更正事项
双高计划-北京财贸-旅游管理专业群-图书馆红色财经文化思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校史馆)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C005103972001

发布时间:2026-02-09      浏览次数: 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61863-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双高计划-北京财贸-旅游管理专业群-图书馆红色财经文化思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校史馆)      

首次公告日期:2026-01-27 16:47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sjxxgg/zbgg/2026/1/e9cdf34fef2b4179b2a7d029cfb4330f.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第8条单项最高限价中的内容:

原文为:序号1“原展厅矿棉板吊顶”

现更正为:原展厅矿棉板吊顶拆除

原文为:序号18、19、20、21

配管(JDG25)

配管(JDG20)

配线

配线

更正为:

配管(JDG25)

配管(JDG20)

配线(WDZ-BYJ4)

配线(WDZ-BYJ2.5)

更正事项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符合性审查要求:第12项“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投标人应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此文件填写错误允许澄清,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更正为:

第12项“进口产品(如有)”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

更正事项3:本国产品相关政策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引用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1项 附件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不作为实质性格式要求。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要求、截止时间等均保持不变。本更改说明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更改说明不一致,以本更改说明为准。

更正日期:2026-02-09 13: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89532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卓越远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0层            

联系方式:于先生、靳女士、王先生、聂女士,15901179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靳女士、王先生、聂女士

电 话:  1590117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