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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裕龙小学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现代学院)更正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C005035754001

发布时间:2021-07-06      信息来源:顺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0

将原磋商公告中的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现更正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 68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

  (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

  (4)《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

  (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16]12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应是受聘于供应商的已取得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项目经理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