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兴质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5665001
发布时间:2026-11-04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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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北京兴质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5665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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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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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北京京南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10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686.21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6-11-4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后,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提交受让申请及经签署的《动态报价承诺函》,并交纳68.62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动态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完成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对转让方承担包括再次转让差价在内的全部责任与损失。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动态报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本方同意在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本方已独立判断并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全部内容;本方承诺在支付交易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情况等理由要求退出或终止本项目交易程序,否则即为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本方已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 (4)本方已知晓标的企业现有职工4人;本方承诺在交易完成后确保标的企业与职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工龄连续计算,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连续缴纳。 (5)本方知晓并认可标的企业部分检测仪器设备日常使用频次高,设备损耗大,实际技术状况劣于账面折旧所反映的成新水平;该部分设备虽尚未达到会计折旧计提完毕年限,但设备老化严重,维修成本高企,部分已处于待报废状态,已不具备继续正常开展检测作业的使用条件。 (6)本方知悉并同意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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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现有职工4人,受让方受让股权后需确保标的企业与职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工龄连续计算,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连续缴纳。 2、标的企业部分检测仪器设备日常使用频次高,设备损耗大,实际技术状况劣于账面折旧所反映的成新水平;该部分设备虽尚未达到会计折旧计提完毕年限,但设备老化严重,维修成本高企,部分已处于待报废状态,已不具备继续正常开展检测作业的使用条件。提醒意向受让方关注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 3、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受让方应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规定的标准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5、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6bj1000453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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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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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兴质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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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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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5102911921H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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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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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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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4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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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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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5)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1,115.02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53.05 |
净利润(上年度): |
154.64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251.13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87.1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964.01 |
| 审计机构: |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 本年度 2026-9-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70.86 |
利润总额: |
-22.98 |
净利润: |
4.18 |
| 资产总额: |
955.36 |
负债总额: |
260.4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694.93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北京京南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