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茂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5663001
发布时间:2026-11-03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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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成茂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5663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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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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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天津成茂产创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10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32000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6-11-3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应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支付交易保证金9600万元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 截止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 (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分别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并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备查文件之内容,自愿接受标的企业之现状。 (4)本方成为受让方后,本方同意按章程约定履行1000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或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法定减资程序,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补缴义务及责任。 (5)本方知晓并接受标的企业涉及未决诉讼的情况。本方同意标的企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以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承担。 (6)本方成为受让方后,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后续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7)本方知悉并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受让,也不得采用信托委托方式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32000万元,其中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100%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3840.197736万元;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28159.802264万元债权的转让底价为28159.802264万元。如本项目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或由受让方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法定减资程序,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补缴义务及责任。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存在未决诉讼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5、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当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盖章签署的保密承诺函(《保密承诺函》转让方处领取,联系人:郭女士,电话:18511889465),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材料,如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方可查阅备查文件。 6、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6bj1000461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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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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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成茂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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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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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302MA00DD5212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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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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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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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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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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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5)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1,422.21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23.6 |
净利润(上年度): |
17.7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8,536.11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8,09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444.12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6-9-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509.76 |
利润总额: |
-755.21 |
净利润: |
-759.91 |
| 资产总额: |
27,984.5 |
负债总额: |
28,300.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315.79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天津成茂产创有限公司 |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