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力宝医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50%股权及5086.9863万元债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5647001
发布时间:2026-10-30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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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招商力宝医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50%股权及5086.9863万元债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5647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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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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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5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5456.5863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6-10-30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转让底价的10%(即人民币545.65863万元)支付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或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指定账户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下同),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本项目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以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该意向受让方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应当与乐活国际50%股权及1500万元债权项目的产权交易合同同时签署,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本方将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分别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或转让方指定账户。若交易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或转让方指定账户。首付款(含交易保证金)满足包含债权交易价款5086.9863万元、股权交易价款不低于股权总交易价款30%。剩余款项(含利息)本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等额的见索即付保函作为担保,保函由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银行出具,并含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支付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剩余款项支付之日止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年;若本方为中国境外主体,交易价款按照中国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交易价款涉及跨境结算,本方同意积极配合转让方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尽快备齐材料、办理结算手续;(3)本方若成为受让方,转让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标的企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登记及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本方给予协助与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应当配合并提供材料);(4)本方若成为受让方则本方同意继受标的企业公司章程、合资合同中转让方的权利与义务,并按章程约定,需向转让方以外的章程另一方提交有效及生效的书面承诺,以承诺将如转让方一样履行转让方在合资合同及章程项下的义务并接受合资合同及章程(包括合资合同及章程签署之后的任何修改)条款的约束;(5)本方知悉标的企业下属常熟招商力宝妇产医院处于停业状态;(6)转让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的过渡期内,因标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经营需要,标的企业股东力宝医疗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下称“力宝方”)单方面对标的企业及下属企业提供了借款人民币10,848万元。根据标的企业持续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该等借款金额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在本次转让交割前,预计该等借款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具体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本方同意于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前,按照在标的企业的持股比例,就力宝方单方面向标的企业提供的过渡期借款向标的企业提供相应的借款资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体报名参与受让。 6.本次产权转让股权变更完成之日起,标的企业及子公司应停止使用与“招商”相关的商标、商号、品牌标识及类似名称。 7.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5456.5863万元。其中,招商力宝医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50%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369.6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人民币5086.9863万元股东借款所形成的债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5086.9863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溢价部分属于转让招商力宝医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50%股权的溢价。 2.本项目与乐活置业国际有限公司(“乐活国际”)50%股权及1500万元债权项目打包转让,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同时应当受让乐活国际50%股权及1500万元债权项目。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回函告知转让方,其保留行使对本项目的优先购买权,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与乐活国际原股东OUEH(PRINCE BAY DEVELOPMENT)PTE.LTD.隶属同一实际控制人,若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或OUEH(PRINCE BAY DEVELOPMENT)PTE.LTD.决定行使优先购买权,将由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或OUEH(PRINCE BAY DEVELOPMENT)PTE.LTD.同时受让两宗项目或按照各自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分别对两宗项目转让标的行使优先购买权。鉴于两宗项目中至少有一宗项目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报名参与,故两宗项目若涉及竞价情形的,将分别组织竞价活动。其中,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的,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征集到一家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的,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3.标的企业下属常熟招商力宝妇产医院处于停业状态。 4.根据标的企业的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包括其后续修订,“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约定(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由股东力宝医疗有限公司操盘在中国合作发展具有国际标准的医疗服务机构和开展相关业务。 5.转让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的过渡期内,因标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经营需要,标的企业股东力宝医疗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下称“力宝方”)单方面对标的企业及下属企业提供了借款人民币10,848万元。根据标的企业持续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该等借款金额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在本次转让交割前,预计该等借款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具体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按照标的企业2026年10月29日签署的董事会决议,受让方应于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前,按照其在标的企业的持股比例,就力宝方单方面向标的企业提供的过渡期借款向标的企业提供相应的借款资金。 6.根据标的企业两家股东单位控股公司签署的《关于深化合作开发“招商 · 力宝”医疗项目之合作协议》的约定,根据《招商力宝医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及后续的修订本和章程(统称"合作总纲"),招商力宝医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是标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和项目的唯一管理决策平台,并按照合作总纲对下属公司和项目进行统一管理。 7. 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需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如下材料后,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1)加盖公章的主体资格类材料复印件;(2)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3)盖章签署的保密承诺函(领取联系电话:18128857225);(4)查阅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6bj1000604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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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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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招商力宝医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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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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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MCCQ0T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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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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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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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4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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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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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5)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1,194.96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0,953.56 |
净利润(上年度): |
-10,958.74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33,600.13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42,756.79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9,156.66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6-6-30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2,171.73 |
利润总额: |
-5,875.09 |
净利润: |
-5,880.94 |
| 资产总额: |
32,602.8 |
负债总额: |
47,718.3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5,115.52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力宝医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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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 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 |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