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海嘉同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5622001
发布时间:2026-10-16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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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滁州海嘉同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5622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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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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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64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51000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6-10-16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披露公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具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股权重新披露。 2、意向受让方应在确认受让资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500万元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或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3、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支付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书面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情形的。 5、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服务费用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过户所涉及一切税、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隐托方式举牌。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报名资料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信息以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标的。(2)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本方如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同意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款项、交易服务费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同意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41160万元或成交金额80%的款项(均含交易保证金,采取孰高原则)作为首期付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时就剩余交易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剩余交易款项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支付完毕并按《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点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3)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若被确定为受让方,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本方承诺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后续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工商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51,000万元,其中转让方中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64%股权,转让底价为46,628.57万元;转让方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5%股权,转让底价为3,642.86万元;转让方中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1%股权,转让底价为728.57万元。如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本项目转让底价。如本项目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按照各转让方的转让底价占本项目转让底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2.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标的企业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原股东是否决定放弃该权利具有不确定性,请意向受让方知悉。 3.《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受让方收费标准等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资料。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6bj1000377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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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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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滁州海嘉同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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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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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100MA2T1AF99N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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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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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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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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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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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5)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5,578.99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310.48 |
净利润(上年度): |
232.86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29,288.37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55,775.6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73,512.77 |
| 审计机构: |
来安守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6-8-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4,130.42 |
利润总额: |
-7,353.46 |
净利润: |
-5,439.23 |
| 资产总额: |
223,842.08 |
负债总额: |
155,768.5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68,073.55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中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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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 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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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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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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