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公示 > 股权类 > 挂牌披露信息
山西保利平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371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0%)及相关债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5539002

发布时间:2026-09-21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山西保利平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371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0%)及相关债权 项目编号: S110000D013105539002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70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204610.0001万元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6-9-21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61300万元汇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本项目截止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情形; (6)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项目涉及职工安置事项,本方知悉并接受本项目置于北交所备查的职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并承诺按照方案完全履行。(3)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本项目信息披露之日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可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若重新挂牌成交价低于本次挂牌成交价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补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5)本方同意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等其他费用,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双方各自承担;无相关规定或约定的,均由受让方承担。(6)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对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包括办矿主体、采矿权名称变更等)所产生的税费依法由受让方承担。(7)本方知晓因标的企业经营、周转、处置等需要,自2026年8月1日起至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之日止,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对标的企业仍有刚性支出、利息等债权发生,本方同意该笔债权由转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开方式从转让方所属集团公司审计机构备选库中选聘审计机构,对标的企业新增的债务进行专项审计,金额以专项审计报告结果为准,并同意由受让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在审计报告出具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进行支付。(目前预估每月约为600-1200万元,以最终实际发生及审计结果为准)。(8)本方承诺已知悉并符合我国山西省煤炭政策的相关要求及未来可能涉及的采矿权权属或安全生产许可等证照变更能力,同时本方已确认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企业所在地对于受让方身份的一切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204610.0001万元,其中标的企业3710万股股份转让底价为0.0001万元;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持有标的企业债权转让底价为204610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溢价部分属于股份价格的溢价。 2、截至2026年7月31日,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债权214479.004109万元 ,转让方其他关联企业持有标的企业债权11461.165499万元。上述债权合计金额为225940.169608万元。转让方所属单位及其他关联企业书面委托转让方通过本次转让一并收回上述债权,相关文件见北交所备查。 3、因标的企业经营、周转、处置等需要,自2026年8月1日起至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之日止,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对标的企业仍有刚性支出、利息等债权发生,该笔债权由转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开方式从转让方所属集团公司审计机构备选库中选聘审计机构,对标的企业新增的债务进行专项审计,金额以专项审计报告结果为准,由受让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在审计报告出具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进行支付(目前预估每月约为600-1200万元,以最终实际发生及审计结果为准)。 4、备查资料:(1)2026年3月31日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2)2025年审计报告;(3)2026年7月31日财务报表;(4)职工安置方案;(5)其他资料。 5、意向受让方提交《保密承诺函》后(联系转让方领取,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13146007121),方可查阅在北交所备查的相关项目资料或开展尽职调查。 6、上述披露事项不代表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保证和承诺。标的企业以实际经营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尽职调查期间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尽职调查。以上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由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进行全面了解。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l.cbex.cn/g32026bj1000130-2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山西保利平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0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7136301097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762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5)
营业收入(上年度): 3.57 利润总额(上年度): -18,872.17 净利润(上年度): -18,884.33
资产总额(上年度): 171,139.84 负债总额(上年度): 260,198.4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89,058.61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6-7-31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84.37 利润总额: -9,386.63 净利润: -9,386.61
资产总额: 166,009.37 负债总额: 264,479.87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98,470.5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晁培智 7
晁国智 20
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70
安园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