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益临思医药开发有限公司79.9015%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5575001
发布时间:2026-09-18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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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上海益临思医药开发有限公司79.9015%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5575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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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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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79.902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5436.234385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6-9-18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63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或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如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不得因转让后转让标的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进行追责或索赔。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否则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未报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在职职工现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职工社保、公积金等继续依法缴纳,职工相关福利待遇继续按标的企业相关制度执行; (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后续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信息披露期内不低于转让底价的银行存款证明文件,若不同银行出具存款证明的,出具时间应为同一日期。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当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保密承诺函(联系转让方领取,联系电话:021-20572171),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方可查阅备查文件。 3、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6bj1000414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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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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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益临思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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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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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9.902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585885573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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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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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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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18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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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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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5)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9,427.25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327.52 |
净利润(上年度): |
278.77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4,684.75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001.2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683.47 |
| 审计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
| 本年度 2026-8-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6,924 |
利润总额: |
-580.68 |
净利润: |
-596.08 |
| 资产总额: |
3,707.07 |
负债总额: |
619.6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3,087.39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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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9 |
| 上海隆和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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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
| 上海博福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
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