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控股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5531001
发布时间:2026-08-21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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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国药控股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5531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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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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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51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350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6-8-21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或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如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后续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更名及工商变更登记),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方知悉并接受《国药控股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 (6)本方知悉标的企业存在2项未决诉讼事项,接受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未决诉讼相关风险、法律责任、后续处置成本由标的企业承担或由受让方作为标的企业股东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转让方不再承担标的公司未决诉讼引发的任何责任、损失及赔付义务; (7)本方同意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产权转让将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信息披露起始日,标的企业存在2项未决诉讼,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及相关备查文件。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未决诉讼相关风险、法律责任、后续处置成本由标的企业承担或由受让方作为标的企业股东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转让方不再承担标的公司未决诉讼引发的任何责任、损失及赔付义务。 3、意向受让方需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如下材料后,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涉及); (2)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 (3)签字或盖章签署的保密承诺函(领取联系电话:15013890858); (4)查阅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6bj1000193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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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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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国药控股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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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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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9LKJW6M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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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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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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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59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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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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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5)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2,521.98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20.27 |
净利润(上年度): |
-83.09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489.02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946.1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542.89 |
| 审计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6-6-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249.32 |
利润总额: |
13.93 |
净利润: |
13.42 |
| 资产总额: |
1,492.97 |
负债总额: |
936.6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556.32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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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 上海瑞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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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