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神舟绿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65.45%股权及相关债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5176002
发布时间:2026-08-21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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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天水神舟绿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65.45%股权及相关债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5176002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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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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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航天神舟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65.4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研究院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3330.790838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6-8-21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999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信息披露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处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6、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4)本方知悉并接受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5)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后续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工商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责任。(6)本方已知悉并同意在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前替标的企业偿还对张掖神舟绿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26.4112万元的欠款。(7)本方同意受让本项目时,同时受让在北交所挂牌转让的张掖神舟绿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4.857%股权项目和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996.919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项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与北交所披露的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996.919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项目、张掖神舟绿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4.857%股权打包转让,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必须同时受让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996.919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项目和张掖神舟绿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4.857%股权项目。如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三宗项目转让底价总和,成交价格总和较转让底价总和的溢价部分按照每宗项目转让底价占三宗项目转让底价总和的比例进行分配; 2、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3330.790838万元,其中,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65.45%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754.06万元;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1576.730838万元债权的转让底价为1576.730838万元,债权金额为截至2025年12月21日的债权本息之和。如本项目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3、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截止2025年12月30日,标的企业对张掖神舟绿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欠款226.4112万元。受让方需在标的企业股权工商变更前替标的企业偿还对张掖神舟绿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上全部欠款; 5、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5bj1000680-2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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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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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天水神舟绿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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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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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5.4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503719099355Y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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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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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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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28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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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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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5)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519.83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9.19 |
净利润(上年度): |
0.77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3,918.5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281.7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636.8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6-6-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325 |
利润总额: |
6 |
净利润: |
2 |
| 资产总额: |
4,025 |
负债总额: |
2,386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649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王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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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
| 马香梅 |
|
12.43 |
| 王天梅 |
|
4.15 |
| 徐小梅 |
|
6.91 |
| 航天神舟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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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5 |
| 张兰芳 |
|
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