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商务航空有限公司9.8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5491001
发布时间:2026-07-31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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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吉星商务航空有限公司9.80%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5491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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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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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上海通飞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9.8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上海通飞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250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6-7-31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经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4.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 5.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其他所披露的内容(包括交易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承担所有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作为补偿,并将转让标的重新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若我方出现保证金扣除条款中任意一款行为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本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损失向本方追偿,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转让;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任一时点的不低于转让底价的银行存款证明文件。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标的企业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原股东是否决定放弃该权利具有不确定性,请意向受让方知悉。 2.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提请意向受让方关注。 3.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6bj1000381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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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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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吉星商务航空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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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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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8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20583410027M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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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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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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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68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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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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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5)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16,468.04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788.83 |
净利润(上年度): |
-791.63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8,128.12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30,623.2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22,495.16 |
| 审计机构: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
| 本年度 2026-6-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9,966.08 |
利润总额: |
-404.32 |
净利润: |
-405.32 |
| 资产总额: |
10,347.83 |
负债总额: |
33,248.3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2,900.49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上海通飞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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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 舟山元韬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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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 |
| 上海致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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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