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蓬翔重工有限公司81.8324%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5322001
发布时间:2026-04-24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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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芜湖蓬翔重工有限公司81.8324%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5322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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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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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81.832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4697.37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6-4-24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1400万元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 (1)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 (4)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5)因受让方原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 (7)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为保护标的企业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须向北交所提交盖章签字的《保密承诺函》(《保密承诺函》于转让方处领取, 莫经理 :13161107772)、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后方可查阅本项目相关材料。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保证金,同时意向受让方还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北交所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同意并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备查文件之内容,自愿接受标的企业之现状。 (4)本方同意在受让本标的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方同意在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并接到转让方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及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事项。 2、本次评估报告的账面资产类型与账面资产金额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以202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中兴华专字(2025)600112号。 3、本次评估范围含土地1宗,房屋建筑物共3项(具体详见挂网土地房产清单),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8项,均位于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夏家湖路6号;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其他中存在1项计算机软件及1项非专利技术已停产过年,且未来无按照原主营产品进行复工复产计划,两项无形资产评估为零;评估范围的部分机器设备共计14项,因企业停产时间较长,设备腐蚀、损坏程度严重,且资产具有极强专用性,按待报废进行处理。 4、本标的评估范围未考虑评估申报表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5、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5bj1000438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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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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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芜湖蓬翔重工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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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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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1.832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085675063793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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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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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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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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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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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4)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309.9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500.49 |
净利润(上年度): |
-499.8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0,197.21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447.31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9,749.9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6-3-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2.94 |
利润总额: |
-97.3 |
净利润: |
-97.3 |
| 资产总额: |
9,351.25 |
负债总额: |
16.1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9,335.11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芜湖市三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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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