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生态文旅有限公司49%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5237001
发布时间:2026-02-10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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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峨眉山生态文旅有限公司49%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5237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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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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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36.9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701.0136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6-2-10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支付70.1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相关规定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交易程序。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损失的,转让方可以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同时意向受让方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3)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工商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4)本方已知悉截至2026年1月26日,转让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存在债权,债权合计不含税金额11159799.04元(含税金额为12016662.90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本方或本方具有担保资质的关联方需对上述债权,向债权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提供上述债权金额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同时本方承诺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督促标的企业偿还转让方持有的上述债权金额的50%;本方承诺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月内,督促标的企业偿还至转让方持有的上述债权金额的80%;本方承诺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6个月内,督促标的企业偿还转让方持有的全部债权;如标的企业逾期偿还上述转让方持有的债权,标的企业按LPR上浮50%支付逾期利息; (5)如标的企业产生财政评审资金的工程款项,本方承诺督促标的企业在财政评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支付; (6)本方已知悉并同意信息披露公告中“其他披露的内容”的全部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701.0136万元。其中: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36.9%股权,转让底价为527.90616万元;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7%股权,转让底价为100.1448万元;中国葛洲坝集团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5%股权,转让底价为71.532万元;中国葛洲坝集团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0.1%股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43064万元。如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本项目转让底价701.0136万元,如本项目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按照各转让方的转让底价占本项目转让底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2、本次披露的标的企业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大信川审字[2025]第00210号)202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 3、截至2026年1月26日,转让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存在债权,债权合计不含税金额11159799.04元(含税金额为12016662.90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或其具有担保资质的关联方需对上述债权,向债权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提供上述债权金额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 4、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标的公司已完成减资,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万元。 5、如标的企业涉及财政评审资金的工程款项,受让方督促标的企业在财政评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支付。 6、2024年,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峨眉山生态文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招采程序,于2024年3月20日与标的企业签订《峨眉南山万坪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该合同标的金额为245.71万元,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已就该项目招采支付招标代理费21300元。因该项目未实际开展,标的企业曾与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结算金额21300元协商解除该合同,但未达成一致。现标的企业股东各方一致同意:(1)若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后期同意按照21300元办理结算,则股东各方同意标的企业按21300元完成结算办理手续;(2)若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不同意按照21300元办理结算,则争议由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股东各方同意法院裁决结果。上述确认的金额由股东各方按2025年6月30日当日的持股比例承担。标的企业对外承担支付责任后,标的企业应立即书面通知标的企业现有股东;各现有股东需收到相应通知后60日内将其应当承担的款项金额支付至标的企业。 7、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6bj1000061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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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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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峨眉山生态文旅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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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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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181MACBM16A18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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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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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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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6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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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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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4)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477.08 |
净利润(上年度): |
-477.08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904.73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382.0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522.71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
| 本年度 2025-12-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647.6 |
净利润: |
-647.6 |
| 资产总额: |
3,291.93 |
负债总额: |
1,939.5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352.4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中国葛洲坝集团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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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中国葛洲坝集团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
0.1 |
| 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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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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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 |
| 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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