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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锦纶股份有限公司67.627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2771%)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5043004

发布时间:2026-02-03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宁波锦纶股份有限公司67.627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2771%) 项目编号: S110000D013105043004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比例: 0.277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70万元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6-2-3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21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止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后续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l.cbex.cn/g32025bj1000836-4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宁波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277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14477876XL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19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4)
营业收入(上年度): 78,022.54 利润总额(上年度): -886.01 净利润(上年度): -1,885.29
资产总额(上年度): 102,488.06 负债总额(上年度): 89,971.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12,516.56
审计机构: 宁波永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年度 2025-8-31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40,435.75 利润总额: -646.69 净利润: -530.56
资产总额: 72,953.98 负债总额: 60,903.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2,050.08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其他股东 99.72
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