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泽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财产份额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5226001
发布时间:2026-01-30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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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杭州泽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财产份额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5226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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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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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3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351.85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6-1-30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于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1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为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公告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外,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合伙人征询环节,如合伙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合伙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合伙人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公告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合伙人征询环节,如合伙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合伙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合伙人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不得因转让后转让标的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进行追责或索赔。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否则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已自行结合相关法规等确认自身符合基金业协会关于成为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实控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资人的相关适格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公告期间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完成后,转让方将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尽职调查完成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尽职调查完成确认书》作为受让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尽职调查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需包括但不限于自行结合相关法规等确认自身符合基金业协会关于成为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实控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资人的相关适格条件。 3、其他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6bj1000041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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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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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杭州泽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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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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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10321895706X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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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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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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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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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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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4)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5.69 |
净利润(上年度): |
5.69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588.63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6.56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582.07 |
| 审计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5-12-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101.15 |
净利润: |
-101.12 |
| 资产总额: |
473.19 |
负债总额: |
-6.91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480.1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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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 杭州泽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45 |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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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