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新能源泸县有限公司9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5211001
发布时间:2026-01-23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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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中广核新能源泸县有限公司90%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5211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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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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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9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3430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6-1-23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间递交受让申请资料,同时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或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虽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但未按该合同约定支付足额交易价款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审计报告等内容及相关操作规定,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1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若被确定为受让方,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5)已知晓参与受让的标的股权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尚有330万元未实缴,若成为标的企业股东,本方将在标的企业章程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实缴义务。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4500.00万元,已实缴注册资本4148.210469万元,其中转让方应认缴注册资本405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3720万元。 2、截至评估基准日,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持有对中广核新能源泸县有限公司的债权共计794.347983万元。 3、《审计报告》等详见北交所备查资料。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5bj1000384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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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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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中广核新能源泸县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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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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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521MABMN9JR95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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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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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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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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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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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4)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0 |
净利润(上年度): |
0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7,802.32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3,654.11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4,148.21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5-12-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0 |
净利润: |
0 |
| 资产总额: |
5,457.84 |
负债总额: |
1,309.6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4,148.21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泸县经源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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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