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2%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5139001
发布时间:2025-12-26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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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2%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5139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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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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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比例: |
12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2337.693901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12-26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24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经济补偿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或基础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书面承诺: (1)意向受让方知悉并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知悉并同意,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其他披露内容以及全部披露事项、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资料,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现有股东之间的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会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否则将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知悉并同意,除转让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有关审核机关的审查批准或未能完成公司变更登记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 (4)意向受让方知悉并同意标的企业全部情况,本次股权转让以现状交易,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业务开展以及正在履行的各项合同,不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变更或终止。 (5)意向受让方知悉并同意本方在成为受让方后,配合划款、产权登记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6)意向受让方知悉,转让方与标的企业于2024年3月25日签订的《“北京城建”许可使用协议》(以下简称“《许可协议》”)的协议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7)意向受让方知悉,标的企业及其关联公司(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自《许可协议》终止之日起应全部停止《许可协议》中约定的一切使用“北京城建”品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北京城建”名称、以及与“北京城建”、“BUCG”及项目附件2文件中包含的北京城建品牌LOGO等相同或近似的企业标识、视觉识别系统、商标等与城建品牌相关的知识产权。 (8)意向受让方知悉,自《许可协议》终止之日起,标的企业及其关联公司应就包含“北京城建”的公司名称办理完毕名称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办理名下包含与上述第(7)项相关的知识产权的权属转移或注销手续。(如有) (9)意向受让方知悉,自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0】日内,标的企业应向转让方缴纳《许可协议》项下欠付的品牌使用费,欠付的2025年品牌使用费合计【100000】元(以本次股权转让专项审计报告的2024年营业收入的0.1‰计取,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缴纳)。 (10)意向受让方知悉并同意在成为本项目受让方后,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清偿标的企业尚未归还的款项至转让方,债权金额为1000.00万元。 (11)意向受让方知悉并同意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上述承诺事项均真实、准确,且不存在正在变更或可能发生变更的情况。 5、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受让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 2、截止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尚未归还转让方债权1000.00万元。 3、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800万元,实收资本20000万元。转让方(持有的12%股权对应)认缴出资12096万元,已实缴2400万元,尚有9696万元未缴足,受让方应当承担缴足上述未缴出资的义务。 4、意向受让方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1)、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查阅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5、本次披露的标的企业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京中审专字[2025]006号)202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 6、提醒意向受让方重点关注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相关内容,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许可协议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5bj1000931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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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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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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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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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2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115173X5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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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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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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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27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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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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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4)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81,403.06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7,080.15 |
净利润(上年度): |
-710.03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68,955.35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49,531.6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9,423.72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审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本年度 2025-11-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3,944.55 |
利润总额: |
-3,579.15 |
净利润: |
-3,597.88 |
| 资产总额: |
270,009.58 |
负债总额: |
254,183.7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5,825.83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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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黄锡阳 |
|
0.55 |
| 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87.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