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器械安徽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4912001
发布时间:2025-11-11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国药器械安徽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4912001 |
| 标的名称: |
|
标的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国药集团安徽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4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2300.03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11-11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1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或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相关规定等履行相应交易程序。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査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不得因转让后转让标的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进行追责或索赔。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否则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若本方出现上述保证金扣除条款中任意一条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4)本方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将督促标的企业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前完成公司名称变更,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标的企业及其所属公司不再继续使用“国药集团”“国药器材”“国药器械”或“国药”等字样或者做出容易与前述企业造成混淆的其他意思表示。 (5)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后续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为捆绑转让项目,转让底价为2300.03万元。其中,国药集团安徽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标的企业45%股权,转让底价为1725.02万元;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标的企业15%股权,转让底价为575.01万元。若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项目转让底价总和2300.03万元,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按照各转让方的转让底价占转让底价总和的比例进行分配。 2、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标的企业及其所属公司不得继续使用“国药集团”“国药器材”“国药器械”或“国药”等字样或者做出容易与前述企业造成混淆的其他意思表示。 3、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5bj1000342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国药器械安徽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
| 注册资本(万元):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4MA2WFA471C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经营范围: |
|
| 经营规模: |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4)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19,020.84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254.7 |
净利润(上年度): |
-1,294.61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3,036.19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0,503.9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2,532.21 |
| 审计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5-9-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63.55 |
利润总额: |
46.11 |
净利润: |
42.13 |
| 资产总额: |
7,236.05 |
负债总额: |
4,484.3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751.72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国药集团安徽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45 |
|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15 |
| 安徽嘉灿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40 |